今天接兆慶放學, 在車上他跟我說他的好朋友 Charlie 今天在學校跟他說: I wish I live in a townhouse. No need to do so much cleaning. 兆慶跟他說我們住 townhouse. 於是兩個小孩就戲言要換房子.
我告訴兆慶我也不要住 Charlie 他們家, 太大了, 怎麼掃也掃不完, 游泳池還有跳水板的! 除非請得起佣人, 否則我也不要住. 而且大房子費用高, 冬天的暖氣費嚇死人, 還有房屋稅, 根本你也沒吃也沒用, 一年就要上萬元, 草剛除完又長了, 澆水施肥都是額外的費用......
聽我抱怨完, 兆慶說: 我沒有要住進去啦, 我們換完房子以後我就把它賣掉, 換成錢去買我們要住的.
........哦, 我沒想到我的孩子這麼靈光, 還蠻有腦筋的嘛! 不愧是我生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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